为激励先进,做好争先创优工作,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增添团队活力,提高工作激情,特拟定该制度。
一、评优选先制度
1、优秀园丁(优秀教师)的推荐:当年学年统考中,单科成绩获年级第一名的教师,按当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两个学期总分)从高到低按名额推荐。
2、优秀班主任(优秀班级)的推荐必须达到以下两点:A、班主任工作及当年(两个学期总分)综合考核前10名的班主任,按当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两个学期总分)从高到低推荐。先评优秀班主任,再评优秀班级。B、班级巩固率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小学达99%,初中达98%。再按当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两个学期总分)从高到低推荐。
3、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在行政后勤人员中产生,由校长办公会提名,校务会根据当年工作实绩民主推荐。
4、获区级以上表彰的,中间须空一年才能参评。(当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者不受此限制)
5、校外表彰按上级指示推荐,校内表彰,按教师人数和班级数的10%分别进行表彰。
6、对学校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可直接确定为表彰人选。
7、非统考科目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提名评选。
8、同一年度只能评选一次。
二、年度考核优秀的确定:各类人员按比例划出指标,按当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两个学期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评选。
三、外出学习培训教师的确定: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按当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从高到低进行选拔,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校工作三年以上;
2、不是相同地点和相同类型的学习培训。
七星关区思源实验学校
二0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