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发教师激情,树立创优争先意识,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区教育局的总体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公平、公正、公开”力度,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组 长:孙 靖
副组长:吴拥军 詹 夏
成 员:周 尧 罗雅韵 肖 鹏 吴长江 王邦辉
教师代表
三、实施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从严把关的原则。
2、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四、实施程序
1、遵照区教育局当年方案执行。
2、开始执行方案,并组建教师职称晋级评审领导小组。
3、公示本年度职称晋级人员基本条件、申报条件。
4、教师个人申请,提交由学校审核的各种职称晋级材料。
5、对应评审条件逐一审核教师德、能、勤、绩实绩情况,并对应评分汇总。
6、按上级文件规定公示参评教师的评审条件和教学业绩等审查结果。
7、公示、上报拟晋级人员的名单及材料。
五、具体办法
报评高一级职称,以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成绩等为评审依据,进行考评,从高到低进行申报,当年评聘数根据学校空岗职数按教育局规定的比例申报。
六、评聘资格
遵守师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任何教学事故,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考评办法
1、工作成绩。以绩效考核中的工作成绩项的考评得分作为工作成绩得分,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应年限计算。
2、校级表彰加1分,年度考核优秀加2分,区级表彰加3分,市级表彰加4分,省级表彰加5分,国家级表彰加6分(党委、政府、主管局和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余表彰只能每张加1分,同属一次表彰的,就高不就低,只计算一处。其余表彰对应第三条辅导奖加分。
3、辅导学生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6、0.4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2、0.8分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5、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所获奖证一周内到办公室盖章认可,本条加分满分8分。
4、教师参加优质课评比,以及教师参加各种竞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6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5、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同一奖项,不同级别的就高不就低。
5、论文发表是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体现,教师在国家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校级0.5分,区级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同一篇文章多级发表的就高不就低,总分不超过5分。
6、考勤:从2013年9月起,每期满勤2分,每旷课1节扣0.5分,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0.1分(三节课记为1天)。
7、担任班主任或学校领导一年加0.5分,教研组长一年加0.2分,不重复加分。
8、学历(国民教育):专科1分、本科2分、研究生3分、博士生4分。
9、教龄校龄:每年各加0.5分。
10、取得任职资格未聘用的,每年加2分。评审高一级职称的,任现职以来,每年加1分。
11、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1分,超过工作量根据比例加分,低于工作量的不得分。
七星关区思源实验学校
二0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