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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明传电报
发往单位 见报头 签发:
等级 急 七星教电明字〔2017〕18号 共5页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中学,区直各校(园),梁才学校、北大附校、兰苑中学: 2017年,我区狠抓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了相应制度和工作方案,在开展师德教育周活动、落实师德师风监测三项制度等常规工作的同时,春季学期开展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回头看”活动,暑假期间开展全区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根据市、区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特别是二届区委2017年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教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师德师风建设可轻可重的错误认识,加大对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进一步提高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的再认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师德工作要人人参与,惩防并举,堵疏结合。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整改工作 各校要再次对照市局师德专项整治行动二十九条自查自纠,特别针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学校领导(教师)利用职务便利从学生身上获益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自查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10月8日。 (二)自查方式 采取个人自查、单位复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自查对象 各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含民办学校、幼教志愿者)。 (四)自查内容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学校领导(教师)利用职务便利从学生身上获益”问题专项自查表》(见附件) (五)资料上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实事求是自查自纠,如实填报《毕节市七星关区“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学校领导(教师)利用职务便利从学生身上获益”问题专项自查表》,相关内容时间范围原则上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问题严重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教育管理中心或学校(园)复核确认自查表是否属实,汇总问题对象,落实整改,形成“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学校领导(教师)利用职务便利从学生身上获益”问题专项自查报告,自查中发现问题严重需要上升至区级层面处理的,相应问题应当在自查报告中重点体现,自查报告须经分管师德师风的教育管理中心(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10月10日前上交纸质材料到教师工作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校(幼儿园)及辖区内民办学校自查报告上交所属教育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附件:毕节市七星关区“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学校领导(教师)利用职务便利从学生身上获益”问题专项自查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
附件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学校领导(教师)利用职务便利从学生身上获益”问题专项自查表
学校(教管中心、幼儿园): 姓名: 时间:2017年 月 日
序号 |
对照检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1 |
是否存在责骂学生,训斥、讽刺、挖苦、侮辱学生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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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存在罚学生反复抄试卷、单词、作业、书本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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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存在只批改部分学生作业、测试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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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存在驱赶学生出教室等剥夺学生上课权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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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存在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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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存在用教具或者其他物品打学生、惩罚学生蹲马步、打扫厕所或者清洁区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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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存在惩罚学生揪耳朵、罚站立上课,罚学生自己打自己、环绕操场跑步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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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存在其他未提及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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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存在上课故意不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有意留下部分内容,在课后要求学生有偿补课;或在假期组织收费补课,提前上新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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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存在向学生、家长索要、变相索要、摊派财物,或通过测验、补考、违规罚款等方式向学生敛财,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收班费、或交办私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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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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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存在向学生、家长推销或指定经销点购置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电子仪器等物品或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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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是否存在参与中职学校有偿招生、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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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存在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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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存在其他利用职务便利从学生身上获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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