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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全面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形象,增强社会对学校办学的认可度,不断吸收优质生源,使办学水平朝着一流寄宿制学校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才开发组织机构
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教务处具体执行。
二、人才开发监督机构
党支部、教代会。
三、 人才开发对象
1.学生方向
(1)学生入学招生考试成绩突出且就读思源学校的新生。
(2)各类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2.老师方向
(1)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科教师。
(2)班级教学效果突出的班级教师。
(3)有特殊贡献的非考试学科教师和非教学人员。
四、人才开发资金保障
1.部分生均公共经费。
2.学校通过正常渠道募集到的资金。
3、非教育教学收入。
五、人才开发种类及奖励标准
(一)入学起始性奖励
以学校组织的入学检测和城区小学毕业质量检测成绩为准,考分优异的学生,实行入学当学期一次性奖励。前3名的,奖励生活补助费800元;4—10名的,奖励生活补助费500元;11—20名的,奖励生活补助费300元。
(二)过程性奖励
1.学生方向
奖励七、八、九年级品学兼优学生
在每学期学科竞赛、期末统考(联考),以参考的中考学科总分计算等次,按参评总人数的8%以内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两名,每名奖励 50元;二等奖三名,每名奖励30元;其余为三等奖,每名奖励20元。获得奖励的学生生活照展示在一楼过道展厅宣传栏内。
2.老师方向
学科竞赛或学年统考,原则上按平行班30%班级份额数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5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平行班只有两个班的,如果第一名及格率达到85%以上,优秀率达到60%以上,可奖励200元。获得奖励的老师发给奖状。奖励学科为所有涉考学科,学科学年质量检测每班按50人计算评比结果。(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只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加减分,不发奖金和奖状)
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统评成绩为倒数第一名且和同级同科平均分相差15分(语文为10分)以上的,对该学科教师扣除当学期或当年绩效工资200元。如果倒数第二名、第三名和同级同科平均分相差15分(语文为10分)以上的,同等扣除当学期或当年绩效工资200元。
(三)终结性奖励
1.学生方向
(1)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语数两科达190分以上的或者语数英三科达285分以上的奖励300元。
(2)被毕节一中、毕节二中、毕节民中、毕节实验高中,每人次分别发放奖金300元、200元、100元(民中、实验高中为第三等次),并颁发思源优秀毕业生奖。被毕节市外其它优质高中正式录取的,发放奖金800元。
2、老师方向
(1)中考参考人数达到75%以上,总均分达到总分数的70%以上的分数,可奖励班级1500元;小学毕业班质量检测成绩总均分达到总分数的75%以上,可奖励班级1200元。
(2)中考优质生奖:每个班级以8个一中、二中分数线以上为基本达标数,每超过1名奖励班级600元,递超6个以上,第7个开始每人次奖励班级800元。达民中、实验高中分数线的人数以10个为基本达标数,每超1人奖励班级300元。分配比例大原则:结合上课时间、课时量、中考分值、学科考试成绩、班主任管理等因素分配奖金。建议比例为:语文占奖金总数的20%,数学占奖金总数的20%,英语占奖金总数的20%,物理占奖金总数的13%,化学占奖金总数的7%,思品占奖金总数的5%,历史占奖金总数的5%,体育占奖金总数的4%,班主任占奖金总数的6%。
(3)小学毕业生检测优质生奖:每个班以15个175分(语数两科)或者15个260分(语数英三科)为基本达标数,每超过1人次奖励班级300元,递超10个以上,第11个开始每人次奖励班级400元。
只挂学籍在学校的不得作为奖励对象,也不能占配额生名额。
(四)其它奖励
1.发表论文奖:发表在《七星关区教育》和《毕节教育》上的教育教学论文可以获得奖励。同一篇论文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区级每篇论文奖励80元,市级每篇奖励100元。
2.荣誉称号奖:获得校、区、市各级各类表彰的,根据当学期或当学年奖励基金的情况由校长办公会决定奖励,每人次奖金额度为200元以内。同类多级表彰的只能奖励一次。(指各级评选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级或优秀班主任)
3.辅导学生获奖,获校级一人次奖励10元,区级及以上1人次奖励80元。
4.非中考学科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学年末由校长办公会决定给予一定奖励。
5.参加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者其他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根据当学期或当学年奖励基金的情况由校长办公会决定奖励金额。
6.非教学人员对学校当年各项工作确实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学年末由校长办公会决定进行奖励。
此方案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2015年开始施行,如与其他规定不吻合的,以此方案为准。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