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加强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十项措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等十部(局、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 年第 23 号令的相关规定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教委相关精神,紧紧围绕区教育局安排部署,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组长:孙靖
副组长:吴拥军 张春晖 陈果
成员: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宿舍管理人员
三、类别划分:
(一)事故:主要有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恶性群众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暴雪、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四、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教育局、办事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二)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学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值班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 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及办事处。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 119 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办事处。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小组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操场)。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四)地震事故应急预案
1、只要接到县委、政府关于在我县境内有破坏性地震的通知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实施应急预案,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对易燃、易爆、有毒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场所进行检查,并采取防范措施。
4、迅速组织师生转移到安全场地。
(五)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由教师负责定期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发生踩踏事故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3、及时向学校、家庭、中心校及有关部门报告
4、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5、妥善处理事故
五、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教育局、办事处,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教育局:8016838 急救中心:120 消防部门:119
报警电话:110
六、善后处理: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七、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七星关区思源实验学校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