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宿舍管理,形成良好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特拟定该条例。
1、起床铃响后,不得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
2、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上课期间不得无故在宿舍内逗留而不到教室。
3、住宿生回到宿舍后,遵守宿舍纪律,按作息规定办事,不得高声喧哗、在室内外追逐打闹,不得私自更换房间和床位
4、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不得无故不在,屡教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
5、不得私自移动、破坏宿舍内设施(宿舍门、窗、锁、床柜桌、把手、防盗网、卫生间洗漱镜、便池、龙头、挡板等),如有损坏,按照学校财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不得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不得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
6、课间不得无故进入宿舍楼,如须进入宿舍,需班主任批条。不得随意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
7、没有班主任和值班人员批准,不得私自外出。
8、上课期间,必须关闭宿舍内所有电器和开关,并锁上房门。
9、不得在宿舍区内燃放烟火、鞭炮,室内严禁使用酒精灯和其他油灯,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及其它可燃性物质,严禁把易燃,易爆,有毒或其它剧毒化学药品带入宿舍区内。
10、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整齐。
11、严禁吸烟、喝酒,严禁玩扑克,打麻将或任何形式的赌博,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劝其转学。
12、严禁在宿舍区内非法集会,传看或携带淫秽,封建迷信刊物及影视光碟等。
13、宿舍楼严禁喂养或携带鸣虫,禽兽等宠物。
14、不准在宿舍楼类进行球类活动或利用重器进行健身活动。
15、、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翻越围墙,门窗。一经发现,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直至劝其转学。
16、学生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有问题有意见应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师反映,不能互相扯皮,闹矛盾,不准拉帮结派,聚众斗殴,一经发现,并给与相应处分,直至劝其转学。
17、发现有危害学校及学生安危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18、严禁私藏,携带对他人安全有隐患的刀、棒、锤等危害器物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如有发现,应主动积极举报。
19、严禁偷盗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或赔偿。
20、虚心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不得顶撞或辱骂宿管员及保安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倡导所有住宿学生:助人为乐及其他好人好事,为宿舍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积极协助宿管员管理宿舍,积极创建文明宿舍,争做文明规范的思源人。
七星关区思源实验学校
二0一三年九月